可根据本人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在申请缴费时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行确定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按申请缴费时本市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相关规定执行。
补缴月数不超过该参保人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的原在国有或者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作为固定职工的工作年限。
▶一次性补缴额为:
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补缴月数
▶一次性补缴后,统一按月缴费基数之和的8%记入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其余部分按规定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或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缴费金额到账后,划入个人账户部分依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计算利息。
▶办理一次性补缴的参保人缴清全部费用后,因一次性补缴形成的缴费年限计算为基础养老金的缴费年限。参保人缴清全部一次性补缴的费用后,符合在我市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养老金条件的,可向市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市社保机构从受理的次月开始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责任编辑:红枫叶养老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