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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二季度中国养老产业发展综述
一、第二季度中国养老产业发展政策综述
(一)习近平: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国务院:《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
(四)全国老龄办等四部委:《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五)北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十条政策》
二、近期养老产业相关研究综述
(一)养老产业发展研究
(二)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三)养老模式研究
(四)养老体系建设研究
(五)养老地产研究
三、本月中国养老产业发展综述小结
参考文献
摘 要
近期,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强调,要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国务院印发的《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中要求:破除民间投资进入养老等领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大幅放开服务业市场,促进养老等服务业健康发展。
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政策,东部地区加工贸易梯度转移腾退用地经批准可转变为养老等用途。
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从指导原则、购买方式和加强部门协调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印发《北京市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十条政策》。
关键词
养老产业、发展、综述
5月27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努力挖掘人口老龄化给国家发展带来的活力和机遇,努力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5月23日,国务院印发的《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指出:要求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破除民间投资进入养老等领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大幅放开服务业市场,促进养老等服务业健康发展。
5月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政策,东部地区加工贸易梯度转移腾退用地经批准可转变为养老等用途。
5月初,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体现公益、投保自愿的原则;用集体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应尊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捐赠人意愿,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5月3日,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印发《北京市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十条政策》,从建设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实施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建立“幸福彩虹”配送服务网络、构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体系、支持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增强社区居家医药卫生服务能力、开展居家老年人紧急救援服务、拓展基层公办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实施“北京养老”品牌战略等10个方面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发展。
在养老产业的相关研究方面,近期学者们针对中国养老产业发展、养老保险制度、养老模式、养老体系建设、养老地产等方面的问题开展了较为深入的研究。
一、5月中国养老产业发展政策综述
(一)习近平: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27日下午就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和对策举行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努力挖掘人口老龄化给国家发展带来的活力和机遇,努力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习近平强调,要着力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观念。要把弘扬孝亲敬老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建设具有民族特色、时代特征的孝亲敬老文化。要在全社会开展人 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老龄政策法规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和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的自爱意识。要加强家庭建设,教育引导人 们自觉承担家庭责任、树立良好家风,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
习近平指出,要着力完善老龄政策制度。要加强老龄科学研究,借鉴国际有益经验,搞好顶层设计,不断完善老年人家庭赡养和扶养、社会救助、社会福 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要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配套政策法规,统筹好生育、就业、退休、养老 等政策。要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落实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促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要建立老年人状况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相关保险 和福利及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老年人监护制度、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制定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政策、扶助老年人慈善支持政 策、为老服务人才激励政策,促进各种政策制度衔接,增强政策合力。
习近平强调,要着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和老龄产业。我国老年群体数量庞大,老年人用品和服务需求巨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空间十分广阔。要积极 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养老服务业制度、标准、设施、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老年人养 老服务需求。要培育老龄产业新的增长点,完善相关规划和扶持政策。
习近平指出,要着力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要发挥老年人优良品行在家庭教育中的潜移默化作用和对社会成员的言传身教作用,发挥老年人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发挥老年人对年轻人的传帮带作用。要为老年人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引导老年人保持老骥伏枥、老当益壮的健康心态和 进取精神,发挥正能量,作出新贡献。
习近平强调,要着力健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要适应时代要求创新思路,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转变,向统筹协调转变,向加强人们全生命周期养老准 备转变,向同时注重老年人物质文化需求、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要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老龄工作机制,形成老龄工作大格局。要保证城乡社区老龄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难有人帮。要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发挥有关社会组织作用,发展为老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
(二)国务院:《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6年5月23日,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通知指出,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要在同规则、同待遇、降门槛上下功夫,做到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一律允许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凡是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凡是影响民间资本公平进入和竞争的各种障碍,一律予以清除。研究制定促进民间投资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在试点基础上,抓紧建立行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民间投资进入养老、医药等领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坚决取消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的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打破地方保护。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防止劣币驱逐良币,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通知要求,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的方向,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机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增加基本公共服务。大幅放开服务业市场,促进民办教育、医疗、养老、健身等服务业和文化体育等产业健康发展,多渠道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
(三)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
2016年5月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政策,综合运用财政、土地、金融政策,支持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中西部地区要加大加工贸易产业用地保障力度,优先纳入供地计划并优先供应,东部地区加工贸易梯度转移腾退用地经批准可转变为商业、旅游、养老等用途。
(四)全国老龄办等四部委:《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5月初,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医疗等方面社会风险,推进养老服务业和现代保险服务业融合发展的客观需要。落实《意见》要求对于推动老龄事业发展、增进老年人福祉和获得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意见》要求,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体现公益、投保自愿的原则。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完善特殊困难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等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险统保的相关政策,完善针对保险公司的激励政策,使意外伤害保险最大限度惠及广大老年人。倡导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为退休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对保费给予适当补助。发挥村(居)委会、基层老年协会对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推动和组织作用,鼓励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捐资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发挥慈善事业对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支持作用。鼓励法律援助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理赔维权服务,依法维护投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承保保险公司应不断优化产品设计,降低运营成本,力求保险责任范围更加全面、保险费率更加优惠、理赔服务更加便捷,充分运用现代服务手段和互联网技术,为老年人提供简便易行、高效优质的服务,积极开展老年人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等公益活动。
《意见》指出,用集体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应尊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捐赠人意愿,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安全。特殊困难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等老年人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可由老龄工作部门或民政部门统一组织或作为被保险人代表与承保保险公司签订投保合同。保险凭证要及时发放,确保老年人的知情权和受益权。
《意见》强调,各级老龄工作部门、民政部门、保险监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加强联合调查研究与沟通协调,必要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内容。老龄工作部门要担负起牵头责任,提出改进保险服务、加强风险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协调解决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进程中出现的问题。民政部门负责推动落实特殊困难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等老年人的意外伤害保险统保工作,老龄工作部门做好配合。保险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对承保保险公司的指导和监管,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指导保险公司进行产品和服务创新,增强为老服务意识,提升为老服务质量,确保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五)北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十条政策》
为及时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逐步满足居家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社会化养老服务需求,增进老年群众福祉,提高老年生活品质,构建具有首都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让全市老年人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2016年5月3日,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印发《北京市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十条政策》。
1、建设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制定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标准和保障措施,各区政府通过资源整合、置换、新建、购买、租赁等方式无偿提供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地给予一次性开办相关支持,委托社会力量低偿运营,在城乡社区(村)规划建设一批具有日间照料、呼叫服务、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实现名称、功能、标识“三统一”。
2、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政府为困难老年人养老进行基本保障,缓解老年人居家养老压力。优化经济困难、失能、失独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和劳动年龄段无业无稳定收入残疾人等困境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扶持政策,各区政府自主确定具体扶持方式,市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对符合条件的困境服务对象分类给予按月定额补助并由各区财政统筹安排。制定政府办养老机构接收享受优待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实施办法,确定管理服务标准、设施配置标准。建立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失独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给予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3、实施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对本市户籍有需求的经济困难、失能、失独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的通道、居室、卫生间等生活场所进行通行、助浴、如厕等适老化改造,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变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科学性。
4、建立“幸福彩虹”配送服务网络。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建设“幸福彩虹”社区特供店,为周边居家老年人提供价格优惠的特供产品和配送服务,方便老年人持“北京通—养老助残卡”消费。
5、构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体系。支持餐饮企业、养老机构(含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专业送餐机构和单位内部食堂,通过开设老年餐桌、“中央厨房+社区配送”等方式,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优质便利的餐饮服务。鼓励大众餐饮企业、主食加工企业在社区、楼宇新建连锁店铺、主食售卖网点、智慧型餐饮自提柜等设施,面向老年人开展助餐、配餐和送餐服务。
6、支持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加大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建设扶持力度,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推动医疗机构康复功能转型。加强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提供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等综合服务。推进中医健康养老社区建设,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养老照料中心、养老服务驿站开辟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专区,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培养中医养老技术服务人员。开展政策性长期护理商业保险试点,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开发经营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保障。
7、增强社区居家医药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社区用药报销政策和基层用药制度,促进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衔接,将老年人常见病医保范围各类药品纳入社区卫生药品目录,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配备。老年患者在社区享受高血压等慢性疾病稳定期常用药品的长处方便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现有基本医疗健康服务的基础上,为出行不便的失能、高龄老年人提供低风险上门医疗、护理、送药及家庭病床等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健康宣教、疾病防治、健康管理、签约服务。
8、开展居家老年人紧急救援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有需求的失智老年人免费配备防走失手环,提供实时定位、紧急呼叫、运动轨迹、安全区域等辅助服务,保障失智老年人出行安全。为独居老年人家庭安装紧急医疗救援呼叫器(连接到999急救中心或120急救中心提供医疗救助)、烟感报警器(火灾预警和紧急救援)等紧急救援服务设施,保障独居老年人居家生活安全。
9、拓展基层公办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功能。融合深化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发展基层公办养老机构特别是农村乡镇敬老院的职能定位,完善现有机构的建设审批手续,由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和财政资金给予新建、改扩建项目建设支持和完善功能支持,全面改善硬件设施、服务环境,提高社会化运营能力,辐射周边城乡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更好满足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10、实施“北京养老”品牌战略。发布“北京养老”品牌,鼓励并支持全市养老机构、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等养老服务设施统一使用推广。免费向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发放《北京养老服务指南》,实现养老政策、养老服务与老年人需求对接、精准落地。
二、近期养老产业相关研究综述
(一)养老产业发展研究
我国老龄产业的发展必须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高度确定其战略地位、战略思路、战略重点和战略措施,郭正模(2016)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尤其是人口结构变化与经济制度变迁的态势,探讨了市场化、社会化的老龄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机遇和路径选择等问题,为老龄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科学的宏观决策依据与产业政策保障。
其研究认为,目前我国老龄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与挑战主要为:老龄产业的市场供需关系失调,老龄产品与服务的市场供给不足;社会和一些政府部门对老龄产业发展的认识滞后,老龄产业的管理方式与体制还没有实现全面的市场化转型;政府对老龄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和政策落实与实际要求有较大差距;老龄产业普遍面临启动资金、土地、人力资源等投入的“瓶颈”问题;政府对老龄产业中长期发展缺乏有效的组织协调与统筹规划。
推进我国老龄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为:发展老龄产业必须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协调,推进老龄产业要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养老事业发展相结合,发展老龄产业需要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
我国老龄产业发展的主要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分类型为老龄人口提供服务与产品;以政府的老龄事业为基础内生性发展老龄护理服务业,逐步形成相对独立的老龄护理服务产业体系;以多元化产权模式与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老龄产业成长与发展;以多种方式实现与老龄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慈善事业的有机结合;以社区老龄服务为平台,将老龄产业的服务项目渗透到居家、机构养老服务模式之中。
我国老龄产业发展的市场化、商品化运作机制:建立有利于老龄产业稳定发展的利益驱动机制;完善老龄产品与服务市场供给的价格机制;加强政府多部门协调的管理与监督机制;突出老龄产业发展的经济社会综合效益的发挥机制。
近期我国老龄产业发展的战略重点选择:重点优先发展老龄服务业,重点解决机构养老的资源配置不足问题,重点解决中高收入老龄人口的需求满足与提高,重点围绕城镇、尤其是大中城市的老龄人口的有效需求来开拓市场。
老龄产业发展的措施与产业政策建议: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和社会团体广泛开发多种养老产品和提供服务项目;实行多种优惠政策,积极引导社会民间资本投资老龄产业;以政府兴办的社会养老事业为基础,内生性地发展社会化、市场化、商品化的老龄产品和服务项目;抓紧制定地方性的老龄服务业行业标准,规范老龄产业经营服务的内容和基本活动;加强政府对老龄产业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与中长期规划工作;积极解决民办养老机构建设面临的土地供给“瓶颈”问题;抓好“社区养老”与“居家养老”模式的综合性配套建设;加强老龄产业发展的专业人才的培养和产业人员队伍建设。
宋雪姣对2016年健康养老产业政策趋势进行分析和展望。其认为,2016年,养老产业政策环境将更加完善,民间资本积极性有望提高,行业总体发展仍将向好,医养结合、公办养老机构市场化改革、险资参与养老地产、养老金入市等将成为亮点。
2016 年养老产业的政策将主要包括几个方面:一是“医养结合”顶层设计即将出台;二是系列配套措施及地方法规有望出台,引导民资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三是地方政府将强化以政府购买为主的“兜底”作用。
2016 年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趋势展望:养老服务业方面,国务院力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医养结合将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将逐步实现民营化,社会资本积极性有望提高;“互联网+”助力下,智能化养老服务将是重要方向。养老地产方面,养老设施的服务和运营将是养老住宅长期发展的重心;养老地产陷盈利困局,轻资产运营是大势所趋;保险业将多角度、 全方位参与养老产业发展。养老金融方面,约7000亿养老金可入市投资;养老基金市场前景明朗,管理主体有望扩容;商业养老保险迎政策利好,市场规模将加速扩容。
养老产业投融资方面,投资主体将逐渐多元化,民营、外资资本迎良机;PPP 模式或将成为养老产业的重要融资方式之一。
(二)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肖方娅(2016)分析了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内涵,提出了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策略。
其认为,所谓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际上就是基于科学发展观的,以统一规定、管理、信息系统为前提的养老保险事业的统筹发展,“全国统筹”实际上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就是养老保险制度的全国统一,另一个方面就是保险基金全国统筹使用。
针对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其提出应建立统一统筹制度,实行养老保险责任制,做好监督执行工作,优先统筹落后地区。
袁涛、张忠朝、赵坛(2016)基于统筹城乡和制度一体化目标,回顾反思了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设计思路和实践途径。
在制度设计思路上,以“人群分设”的传统路径依赖,存在制度体系的碎片化、参与机会不均等、财政分配不公平的三大弊端。新时期的城乡统筹实践路径,是从二保“双延”转向城乡一体。其研究提出,新时期养老保险城乡统筹应以全体公民为对象,促成参保机会均等,保证起点公平;采用弹性筹资机制,秉持社会正义;统一计发办法,促进结果公平。
可以采取三步走实施策略:第一步,统一建立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第二步,建立“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与“城保”一体化的待遇计发办法;第三步,提高统筹层次,实行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彻底破除跨区域经济悬殊的统筹地区关系转移接续难题,真正实现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
马路贤(2016)对当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做出简要分析。
其认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践过程中,各省市地区可根据当地情况增设缴费档次,目的是为了达到多缴多得的激励效果,但事实却未达到预期,相当大部分的城乡居民在缴费时只愿意选择最低缴费档;基金筹集来源的三个部分,个人、集体和政府,只要个人参保,政府补贴是能够落实的,但集体补助部分就难以实现。
针对参保缴费档次偏低、集体补助能力弱等问题,其提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机制的建议,一是提高缴费档次,增强保障性;二是发展集体经济,落实“集体补贴”。
张强、杨宜勇(2016)对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进行分析研究,认为目前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县级分散化管理制度将会继续成为基金保值增值的瓶颈,如果不能有效解决财权分立问题,未来的基金保值增值将会继续面临阻碍,新的投资管理办法打破这一瓶颈已经刻不容缓;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投资管理并不是唯一的渠道,其本身也会存在弊端;未来一段时间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不会将重心放在股市上,期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救市的想法是不现实不理智的;未来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应当通过基金“集中化”制度改革方案的顶层设计、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完善等尽快打破基金管理“碎片化”的僵局,与未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相配套,早日实现国家层面的统筹投资管理运营,充分发挥养老保险基金的规模化收益,以更好地实现保值增值的目标。
周满(2016)研究了城市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的影响:赡养率的提升将给我国年轻人造成严重的经济负担与精神压力;退休金的提升影将响到我国现有养老保险筹资模式;隐性债务的出现会使隐性债务更加严重。
针对这些问题,其提出了做好养老保险筹资的措施:第一,国家强制执行职工养老保险机制。第二,基于个人账户的强制退休储蓄。第三,根据职工自身意愿确定是否购买养老保险。第四,适当提高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第五,做好隐性债务的测算,合理安排隐性债务的偿还。
(三)养老模式研究
周颖颖、薛兴利(2016)对“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进行了研究,其认为,现阶段,我国“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发展适应当前新型养老的需要,发展势头良好,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一是多头管理导致行政效率低下;二是费用较大,没有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三是养老机构基础设施等方面有待完善;四是“医养结合”养老发展的外部条件尚待改善。
对于建立和完善“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提出了相关建议:第一,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功能,完善顶层设计,从国家层面开展立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第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大力改善社会资本举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执业环境;第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公众自身的保健意识;第四,鼓励非盈利性组织参与其中。
随着各种整合技术的发展,一种新的以整合技术为基础的智慧养老模式开始出现,智慧养老作为一种全新的养老模式已经在中国有了初步尝试,它可以最大程度地消除中国劳动力人口缺失的风险,最大程度地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处置老年风险,提高养老效率,并赋予老年人均等化的权力与能力,从而在根本上增强老年人的主体性。
但作为一种全新的探索,以整合技术为基础的智慧养老模式也面临着诸多问题,为此,朱海龙(2016)开展了研究。
其认为,当前以整合技术为基础的智慧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有:现有的运作模式还处于探索阶段,非常简单,还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稳定的系统;现有的运作模式主要是基于商业化、经济化的探索;一个基本的问题是技术可能引发新的人际伦理悖论与法律困境。
目前居家养老不够完善、机构养老费用相对较高的情况下,一些空巢老人选择了一种新的养老模式——组合养老,即不同家庭的老人自愿就近组合在一起居住,或者老人与年轻人组合在一起居住,让生活上有个照顾,精神上有个依托。
专家认为,对于组合养老这一新模式,政府和社会各界应正确认识和客观对待,多给予关心支持。
其一:在观念上多进行引导。组合养老模式在西方发达国家较为流行。我国的一些空巢老人虽然也有这种需求,但空巢老人本人或他们的子女,往往囿于世俗观念而难以实现。有关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应注重宣传引导,对组合养老的老人,不要无端地去指责或妄加议论;对心有顾虑老人,要客观地讲清利弊,尊重他们的意愿和选择。全社会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不仅关心重视老人传统的家庭养老,而且尊重满足老人养老的多种需求。
其二:在服务上多牵线搭桥。目前的组合养老,基本上是老人自由组合,没有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帮助,难免存在诸多缺陷。有关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应为有意愿加入这种养老模式的空巢老人牵线搭桥,提供信息服务。
其三:在管理上多提供保障。老年人退休后主要生活在社区。为此,要以社区为依托对组合养老这种新模式进行管理,划分责任和义务,对他们的需求与困难给予必要的帮助。同时,对采用这一养老模式的空巢老人的年龄、身体、收入以及子女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做好安全防范保障措施,有效地保障空巢老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胡文权、袁剑平(2016)对社区服务的新型养老模式进行了研究。其认为,社区服务的兴起为探索新的养老模式提供了条件,应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构建新型养老模式的措施。
一是要将老年社区服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二是要充分发挥政府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为社区化养老模式提供经济上、法律上的支持。三是要为社区化养老的实施进行相关立法。四是要加强社区服务机构及服务队伍的建设。
(四)养老体系建设研究
智慧社区养老是在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机构养老服务问题凸显的情况下,在互联网+背景下提出的符合中国养老文化与习惯的新概念。
陈莉、卢芹、乔菁菁(2016)探讨智慧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原则、服务内容、服务载体及服务平台构成设计,指出智慧社区服务体系构建存在信息数据互联不畅,智慧社区养老服务平台顶层设计不规范,养老服务供需对接不到位,基层自治组织行政依附性较强等缺点,提出了政府需搭建智慧社区养老服务平台推动信息共享,做好智慧社区养老服务平台顶层设计,智慧化解养老服务供需对接问题,改革社区管理制度等对策。
(五)养老地产研究
随着老年人养老观念的转变,更加重视精神生理层面的追求,这为作为新兴房产形势的养老房产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范乃武、张建华(2016)对老龄化背景下养老房产开发开展了研究。
其研究认为,养老房产与其他房产形式相比,存在非常大的不同,具有自身的特征:
首先,养老房产的地理环境要求相对较高,不仅需要设置于交通便利的区域,同时周边的生活环境、自然条件等方面都要满足老年人居住的要求;
其次,与普通住宅相比,养老住宅在局部和整体的设计规划中,需要考虑到老年人群行动不方便、身体机能衰落等问题,需要设计出适合老年人生活起居、方便出行的具体设计形式;
再次,需要安装紧急呼叫系统,以便于预防一些突发问题,为老年人的养老提供安全保障;最后,除了养老住宅以外,还需要考虑到日常生活中所需要的硬件配套设施,包括医疗、娱乐、饮食、社区人工服务等等。
养老房产开发模式:一是集中开发养老社区,即专门为老年人开发的居住社区;二是嵌入式养老组团,指在开发大型居住社区楼盘时,划分出一部分区域专门建设养老组团。三是配建式养老房产,指在普通社区中配建一些养老居住产品,如托老所、养老公寓等。
养老房产经营方式:销售产权方式、只租不售方式、销售使用权方式、销售会员卡方式。对于加快养老房产发展的对策,其提出:加快编制养老房产发展专项规划;提供有效的建设用地保障;鼓励土地二次开发用于养老房产项目;通过 BOT 模式进行融资,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建立建筑设计标准的适老化。
“以房养老”是将老人自有产权变为资金收入来达到自主养老,提高生活水平的目的。目前,在实践和试点中,面临重重障碍,姜晨曦(2016)以上海为例对“以房养老”进行了研究。
其研究认为,目前“以房养老”业务所遇到的障碍有:老年人固有的传统观念;“以房养老”的产品设计缺乏吸引力;缺少对目前开展“以房养老”业务机构的信任;房地产市场的不成熟、不动产的评估体系不健全;养老机构收费高、服务不专业;实施时间较长,操作风险较大。
关于推动“以房养老”发展,其建议:“以房养老”业务作为现有传统养老方式的补充,应该获得政府进一步的支持,包括为一些机构提供担保,以政府信用增强商业机构和老年人之间的信任,建立有效的机制促进租房方式的“以房养老”,逐步放开试点“逆向年金抵押贷款”,适时干预相关机构的一些不合适的行为,通过完善法律和规章政策等方式来对相关机构的加强行业监管,避免发生损害老年人的利益情况。
三、本月中国养老产业发展综述小结
本月,养老产业相关工作继续深入推进,新的政策动向有:
一是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是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破除民间投资进入养老等领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大幅放开服务业市场,促进养老等服务业健康发展。
三是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政策,东部地区加工贸易梯度转移腾退用地经批准可转变为养老等用途。
四是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体现公益、投保自愿的原则;用集体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应尊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捐赠人意愿,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五是北京市从建设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实施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建立“幸福彩虹”配送服务网络、构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体系、支持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增强社区居家医药卫生服务能力、开展居家老年人紧急救援服务、拓展基层公办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实施“北京养老”品牌战略等10个方面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发展。
在养老产业的相关研究方面,近期学者们针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养老模式、养老体系建设、养老地产发展等方面的问题开展了较为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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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红枫叶养老产业)